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校开展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根据《2026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凡参加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如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录取资格,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以注销。
第四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三)办学层次:专科(高等职业学院)
(四)学校地址: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创新二路36号(津南校区)、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电子商务产业园崔黄口镇兴广路1号(武清校区)
(五)学校简介:
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创办于2017年,是一所民办全日制非营利高等职业院校。现有津南、武清两个校区,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康复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等二级教学单位。现有新能源汽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大数据技术等28个应用型专业及方向。校内建有设施齐备、功能齐全的汽车学训中心、康复治疗中心、电子商务实景中心等教育教学设施。
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教育部2024年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典型案例,2024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建设单位,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产教融合专业合作建设试点单位,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天津市三八红旗集体、文明单位、特色马院建设单位、“大思政课”综合改革示范校培育建设单位、网络思政名师工作室培育建设单位、家教家风创新实践基地、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地、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京津冀巾帼共富实践基地等称号。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和规则、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及社会需求,制定2026年高职分类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分专业计划详见市高招办公布的《2026年天津市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专业介绍请登录学校网址(http://www.tqzyxy.com)了解。
第九条 收费标准:
1.学费: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金融服务与管理(汽车金融)、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二手车鉴定与评估)、汽车电子技术等6个专业15800元/生/年;康复治疗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口腔医学技术、护理(康复护理)、眼视光技术、大数据技术、汽车智能技术(智能网联)、空中乘务、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新能源装备技术、数字媒体技术、运动健康指导、医养照护服务等19个专业16800元/生/年;新能源汽车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无人机测绘技术等3个专业17800元/生/年。
2.住宿费:C1、2宿舍8人间(非独立卫浴)2000元/生/年(津南校区),H3、4、5宿舍6人间(包含独立卫浴)及主楼7人间(包含独立卫浴)2500元/生/年(津南校区),H1、2宿舍4人间(包含独立卫浴)3000元/生/年(津南校区),4人间(包含独立卫浴)2500元/生/年(武清校区),3人间(包含独立卫浴)3000元/生/年(武清校区)。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录取按照高职提前批次、高职普通批次顺序进行,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市高招办根据全市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9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合格等第计为20分、不合格等第不计分);职业技能测试科目为技术和综合能力。
第十一条 学校在录取控制分数范围内,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本章程,依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依据进档考生的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并结合专业志愿填报情况,择优安排考生录取的专业。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当若干名进档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含政
策加分)相同时,将依次按照技术、综合能力,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安排考生录取的专业。
第十四条 录取照顾政策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符合以下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举止大方,有志于从事民航空勤事业。
(2)仅限女生净身高为163cm~174cm;男生净身高为175cm~184cm。
(3)仅限单眼裸眼视力E字表4.0及以上,且矫正视力E字表4.8及以上。无色觉异常及斜视。
(4)仅限以下条件考生报考:五官端正,肤色好;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听力正常;面部表情自然,具有亲和力;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胎记、色素沉着等;非裸露部位不得有大面积疤痕及色素沉着;无“X”“O”形腿;无纹身、狐臭;能够下蹲,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善于表达,富有朝气;口齿清楚,无口吃、舌短现象,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好,富有合作精神。
(5)根据用人单位要求,要求出生时间在2006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之间,应往届不限。
(6)因就业岗位特殊性,仅限无精神病史和各类慢性疾病;肝、肾功能正常;无严重心理问题;本人及直系亲属无不良行为记录。
(7)身体条件的评判以高考体检表为依据,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学校按退档处理,请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六条 拟报考我校且符合退役士兵免试文化素质考试条件的考生,请务必在学校公布招生计划后及时与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参加我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面试或技能测试。
第十七条 学校各招生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各专业招生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中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学校在接到天津市高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形式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通过天津市高招办公布的查询电话、学校的咨询电话或登录学校招生网等方式查询录取结果。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应征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书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均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要求详见《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6年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身体等方面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徇私舞弊以及违反法纪的考生,学校将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保障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激励了优秀学生的发展。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6年高职分类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以前有关高职分类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创新二路36号(津南校区)
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电子商务产业园崔黄口镇兴广路1号(武清校区)
咨询电话:022-58553367、58553368、58553369、58553366(兼传真)
监督电话:022-58553395
学校网址:www.tqzyxy.com
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招生办公室
2026年2月